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管理综合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示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对 行政管理综合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开展市场调研,公开征集相关资料。请符合我院需求,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公司将相关资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招采中心。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调研。
一、 项目名称 :行政管理综合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 服务期限: 1 年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求
1. 派律师 1 名,要求有丰富的经济类、人事类等医院行政法律事务处理经验,能为医院经济活动提供全面、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
2. 配备专职助理律师 1 名,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更换;
3. 为医院有需要的部门提供行政管理综合事务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决策管理、人事管理、采购活动、经济事务等,医疗类事务不在此范围内;
4. 审核医院各类业务合同(医疗纠纷类除外),并出具法律意见;
5. 根据医院需要参与行政各类事项的现场研判、座谈、磋商、协调等会议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6. 根据医院需要对外签发律师函并跟进行政相关事宜;
7. 应医院要求对人事管理、合作项目、采购活动、审计工作、经济活动等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8. 为医院所涉的民事、经济或行政纠纷和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处理办法;
9. 协助院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运作程序;
10. 根据医院需要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含国家及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指导,培训次数可不少于 5 次;
11. 医院另行委托,代理各类民商事、经济纠纷的仲裁、诉讼事务。
该项费用另行计算,收费标准参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粤价〔 2006 〕 298 号《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计算公式:“基础费用” + “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
12. 其他要求
(1)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所知晓的医院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2) 根据医院需要,对咨询的事项出具书面回复并加盖公章。
五、 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持有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
六、 资料提交要求
参与调研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盖章(每一页盖公章或骑缝章,无盖章或复印章无效)
1. 服务及报价方案(包括: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对应费用明细、流程及时限、服务承诺等。方案应明确、详实、清晰。)
2. 附件
1) 诚信参与市场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
2) 律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3) 其他相关文件:如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等。
七、 资料提交方式
1. 线上提交:请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并压缩为 .ZIP 或 .RAR 或 .7z 或单文件多页 PDF 后,以附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hzsy_ht@163.com ,截止时间为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17 点 30 分,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管理综合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司全称)”。
邮件附件命名格式:“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管理综合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司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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