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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邵阳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第二次)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 招标预算:9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ZYJSSY2024-06012

  3、采购内容:采购邵阳市内所有邮政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1家。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万元/年,2年预算共18万元。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一年。

  5、本项目分为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律师事务所须成立十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前成立),如为分所投标的,总所成立时间在十年以上的视为符合要求。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1)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在邵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分所),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提供律师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与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2023年年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邮政分公司、邵阳市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邮政分公司、邵阳市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2、供应商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硬盘信息或者网卡信息一致的,从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视为串通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 年06月17 日至2024年06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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