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为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为保证公司A投资项目后续正常的开展和进行,需要选聘一家律所对A项目后续可能涉及的谈判、协调和诉讼等工作提供相对应的法律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服务内容:
2.3.1 非诉阶段:非诉阶段是指在采购方的A项目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开始之前,通过非司法手段解决法律争议的时期。具体而言,非诉阶段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与支持:就采购人的A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与支持,并出具A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一揽子方案。
(2)参与谈判:就采购人的A项目在商务谈判中提供法律支持,帮助甲方达成有利的协议。
(3)协调与调解:就采购人的A项目在甲方与其他方发生争议时,协助进行协调和调解,协助制定和解方案等。
(4)其他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与采购人的A项目提供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2.3.2 诉讼阶段:在必要时代表采购人参与诉讼或仲裁,保护甲方的法律权益。
2.3.3 执行阶段:乙方在必要时代表甲方及时申请执行,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服务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6最高谈判限价(含税包干价):
(1)非诉阶段不超过8万元;
(2)诉讼阶段一审和二审不超过10万元;
(3)执行阶段按照实际收回金额的0.1%计算,至高不超过12万元;
以上合计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30万元。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
(2)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应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项目组成员要求:法律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3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
(5)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6)信誉情况:谈判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现场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请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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