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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李家塔矿业公司收购某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招标

  • 招标单位: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收购李家塔铁路运销公司所属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

项目名称:收购李家塔铁路运销公司所属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QT304524061079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收购李家塔铁路运销公司所属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实施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

注:供应商也称为报价人。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一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4〕234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至少3份法律尽职调查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必须能体现律师名字,否则不予认可)。

(3)《询价/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网上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16:00至2024年6月1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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