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2024年“保交楼、停缓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2024年“保交楼、停缓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073
项目名称:新民市2024年“保交楼、停缓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
为新民市1.保交楼项目:沈阳曼普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加拿大郡项目;2.保交楼项目: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圣菲拉小镇项目;3.停缓建项目:沈阳聚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清泉国际项目。三个保交楼和停缓建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政府完成保交楼和停缓建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协助组建破产清算工作小组;收集、整理项目的资料;查清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捋清债权债务及资产负债等情况;核查房产销售情况;为企业进入破产重整提供基础资料和法律帮助。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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