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2024-2026年)招标公告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2024-2026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40JOC0052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2024-2026年),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2024-2026年)。
招标范围:外聘独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工作范围涵盖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日常性法律事务,以及集团公司子公司上报集团的重大合同、重要决策、重大法律纠纷研究与审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一)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服务。
2、投标人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提供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服务费用不低于15万元/年。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可计算出每年服务费用的信息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即2014年以前(含)取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且单个合同服务费用不低于15万元/年。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其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类似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岗位、可计算出每年服务费用的信息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三)其他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2、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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