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扶余市三岔河镇工作站接受 吉林省扶余市三岔河镇新安堡村民委员会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扶余市三岔河镇新安堡社区常年雇佣法律服务顾问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项目编号: 0781100-240008C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扶余市三岔河镇新安堡社区常年雇佣法律服务顾问
1.2项目地点:吉林省 松原市 扶余市 三岔河镇 新安堡社区
1.3采购内容:法律顾问的职责:清理外部单位及个人往来陈欠、土地合同纠纷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纠纷、村与单位或个人纠纷、以前在村购买集体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纠纷等,参与处理诉讼法律事务,乙方每周1至周5在甲方新安堡村村部办公,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为甲方解答法律事务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核合同和法律事务文书。法律服务时间一年。
1.4采购预算:12000.0元(含税)
1.5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完成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1.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二次性支付(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签合同先付服务费百分之五十,合同服务到期再付百分之五十。
1.8其他:由于需要驻村,只限本市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为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人须 法律顾问的职责:清理外部单位及个人往来陈欠、土地合同纠纷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纠纷、村与单位或个人纠纷、以前在村购买集体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纠纷等,参与处理诉讼法律事务,乙方每周1至周5在甲方新安堡村村部办公,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为甲方解答法律事务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核合同和法律事务文书。法律服务时间一年。由于需要驻村,只限本市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