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一冷音乐文化产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DCZ-2024-0614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区一冷音乐文化产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东创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东区一冷音乐文化产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本项目拟选聘专业律师事务所对河东区一冷音乐文化产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区一冷音乐文化产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东区一冷音乐文化产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接受分所投标,但总所与分所或各分所之间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或2023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贵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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