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商名称: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询价单号:RA24061200449
采购方式:定向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1)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同等条件下,顾问单位、往期参与服务的合作单位可优先。
4)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和委托,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代理甲方当前拟诉讼项目的一审、二审诉讼、执行、保全等工作。
5)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等。
6)合同/协议期限:从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暂定一年。
7)付款方式:本案判决,甲方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并核对无误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次委托代理律师服务费用。
四、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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