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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招标(第1包)

  • 招标单位:
  • 招标预算:12万元

某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WHJDH-F319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WHJDH-F3190  

三、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某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非诉服务和诉讼服务。非诉服务包括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或起草、法规意见征求、法制宣传策划、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协助法制部门相关管理工作等;诉讼服务包括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诉讼或仲裁、调解活动。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1年1签,每年合同届满时,由甲乙双方出具意向书沟通协商是否续签

备注:未发生诉讼情况的不予支付诉讼部分报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某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非诉服务和诉讼服务。非诉服务包括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或起草、法规意见征求、法制宣传策划、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协助法制部门相关管理工作等;诉讼服务包括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诉讼或仲裁、调解活动。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1年1签,每年合同届满时,由甲乙双方出具意向书沟通协商是否续签

未发生诉讼情况的不予支付诉讼部分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人民币12万元每年,三年合计人民币36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每年,三年合计人民币36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 经司法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的授权委托书、总所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具有行政执法、部队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熟项目经验。
  • 能够提供国际法、海洋法或海事海商法等专业或曾从事相关业务经验的律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6  7 日至 6  18 ,每日上午 9 : 30  11 : 30 ,下午 14 : 00  17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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