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日照分公司2024年纠纷案件处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创建时间:2024-06-07 19:08:35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06-11 00:00:00
是否终止:否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06-13 17:00:00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日照分公司2024年纠纷案件处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1508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日照分公司2024年纠纷案件处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为中国电信日照分公司提供法律纠纷等委托代理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每个分包拟选1家中选单位。
分包 |
出庭地点 |
框架金额上限(万元/不含税) |
1 |
三庄法庭 |
14.00 |
2 |
河山法庭 |
13.00 |
备注:参选人可参选的分包数量不限,但最多只能中选一个分包。
1.3服务周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先到者为准。
1.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身份要求:
须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1.2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
2.1.3人员要求:
(1)参选律所需拥有5人以上专职律师,需提供体现执业资格证号的人员清单列表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代理案件的律师至少有一名律师从业时间在五年以上,以提供的律师执业证号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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