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
和县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和县 “一品和庄”部分业主拖欠银行贷款诉讼项目
三、项目概况
和县 “一品和庄”部分业主拖欠银行贷款,导致委托单位 为购房者银行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委托单位权益,稳妥解决和县 “一品和庄”历史遗留问题,选聘相关法律服务单位。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派遣的律师必须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及声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
4.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法律实务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五、评审办法和标准
以综合评分法评标,得分排名第 1名为中标单位。评分规则:总分100分,分为五大项内容:律所资质齐全(10分)、业绩及经验( 15分)、项目人员配备(15 )、服务方案 (30分)、报价( 30分)。
六、报价要求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万元(包括诉讼全过程及外地诉讼差旅费等全部费用),超过无效。
七、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一)中标单位提供服务范围为和县 “一品和庄”相关代偿追偿案件诉讼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解(如有)、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阶段(如有)]。 贷款拖欠事项稳妥得到解决,服务 合同 自行终止 。
(二)对于超出 4件以外的后续新增案件,不再另行比选,继续由此次中标单位承办,律师费按此次中标价计算单个案件均价计取。
八、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服务费用的 30%,委托单位提起的所有诉讼一审判决/法院出具调解书后支付至70%,全部诉讼执行完成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九、响应事宜
2024年6月13日 上午 10 点前(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