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代理公司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法律顾问服务,并指派律师及其律师团队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指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指派的具体承办律师不少于2名,且承办律师熟悉不动产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具有办理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及非诉讼事务的丰富经验,以及突出的业务能力。
一、工作范围:
1.就采购方在日常工作、管理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惑进行法律解答,说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适用,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采购方在管理以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接受采购方委托对外进行协商、调解,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
4.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起草、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对涉及的重点项目工程实施、紧急事件处置、突发状况应对等重大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处置方案。
5.根据采购方要求每年讲法制课至少两次,对采购方的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培训,并应采购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对采购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声明、备忘录、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各类文件,负责法律方面的审核把关,降低法律风险,并提供专业意见。
7.受采购方委托,代为处理仲裁及诉讼案件。
8.其他法律相关的事务。
二、保密事项
1.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除按照顾问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外,同时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在顾问合同终止后亦应当将上述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了解的秘密、机密视为后合同义务而予以保密,严格恪守行业规范及执业道德。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可能了解和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业务信息、营运或财务状况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认定为机密信息的定价信息、营销计划、战略信息、服务信息、客户和供应商名单、财务或技术服务资料、员工或主管数据及其可以合理推定在本质上具备保密属性的任何信息。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开发表、引用或者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20日-2027年6月19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