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房建公寓段聘用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J-BTFJGYDTP-2024-005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房建公寓段现就包头房建公寓段聘用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房建公寓段聘用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外聘法律顾问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能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成立5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具备专业律师团队,在相关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性较强;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具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规范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师事务所登记注册地在包头(市区),或在包头(市区)有分支机构。 合作律所及律师需精通公司法、经济法、招投标法、劳动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等。 不接受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竞争对手、对立者及其利益关联人的委托业务。 报价人准备二次报价。(单独封装,加盖公章,电子版本存U盘。)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包头房建公寓段后院料库二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6月5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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