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2023-JQWCXZ-F4002
现就某单位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3-JQWCXZ-F4002)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某单位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3-JQWCXZ-F4002)
二、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以询价方式选取1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提供以下法律顾问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保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促进依法治理方针的贯彻落实;
2.为单位人员提供各类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出法律意见;
3.依靠和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单位人员解决各种涉法问题,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稳定;
4.积极为单位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活动,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普法活动,增强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5.接受委托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和重大项目谈判,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6.协助处理重大涉法案件,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7.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与第三方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8.单位管理与非所属人员发生纠纷时,代理我单位参与解决;
9.单位因内部设施等与地方法人或自然人发生法律纠纷时,代理我单位依法参与解决;
10.为单位遗留的土地、职工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办理单位委托的其他常规法律事务;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根据服务情况可选择续签。
服务地点:江苏徐州。
项目年代理服务费控制价约5万元。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性公司等类型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人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请提前联系采购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申领方式
现场申领。投标人携带纸质材料赴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及时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材料仅用于审查询价文件发放资格,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依据。
注:以上各材料须为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密封)。
(五)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0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请提前联系采购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时00分。
(二)询价地点: 同报价地点。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沙助理
移动电话:17551708019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干事
移动电话:1526203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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