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选聘2024一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NZY-ZB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选聘2024一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聘2024一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为满足公司对日常经营工作法律咨询服务的需要,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选聘2024一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选聘2024一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谈判申请人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谈判时需有总所针对本项目授权。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2项目工作组:团队负责人应执业5年及以上(以执业资格证所载时间为准),具备律师资格执业证:项目工作组律师人数(含团队负责人)不低于5人。
3.3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谈判申请人及其指派的律师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由谈判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
3.6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8谈判申请人在中选后,如遇本项目不实施的情况,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3.9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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