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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行政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 招标预算:80万元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行政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JSZC-320612-JSZL-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JSZL-C2024-0003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行政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8248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824888万元

采购需求:南通富都国际酒店管理公司诉区政府处理及行政复议一案。代理范围包括本案的一审及衍生的与本案相关的一审、行政补偿、调解处理;二审及衍生的与本案相关的二审案件。(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方接受到本案件法院应诉通知书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即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终结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书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磋商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9.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无行政处罚记录、行业处分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核准登记,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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