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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移动2024年互联网交换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61万元

本项目为河南移动2024年互联网交换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编号:HAYD20240500228

1.2采购代理编号:TC24916CB

1.3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4年互联网交换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4采购内容:为公司拟成立的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提供有关策划、法律咨询等法律顾问服务,针对公司拟定的投资方案、合资公司方案、运营等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运营风险等。

1.5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6选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选包,选取1家中选人。

1.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控制价,最高应答控制价为未含税61.75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须持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最新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本项目应提供由律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应答人须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承诺:团队人员均为应答人自有人员,并提供不少于1人的日常驻场服务。

(1)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律师证执业类别为专职律师,其中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年限5年(含)及以上,其他人员执业年限为3年及以上。应答人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学历证明(毕业证扫描件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的查询截图)、服务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执业机构为应答人且年检合格)扫描件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的查询截图,执业年限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的“首次批准执业日期”起算,截止日期为开选日期。

(2)应答人指派的执业律师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过行业协会的处分(应答人须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屏)。

2.2.4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1个投资领域法律服务项目业绩,且单个业绩金额不低于含税30万元(含)。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的累计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时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合同内容未涵盖“投资领域法律服务”的,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20时00分至2024年06月0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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