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仲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仲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比选人为 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仲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仲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2.2 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衡阳市演武坪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和铜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市政府同意采用 BT模式投资建设,经市发改委核准公开招标,由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并与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签订了BT投资建设合同。
因国家政策变化 ,BT 投资方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筹集出现困难 ,致使工程建设处于半停工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工期,因投资方原因大规模停工超过一个月以上,BT 项目工期严重延误,市自来水公司多次催促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投入,均无明显效果。基于以上原因,经双方协商于2017 年 3 月 14 日 签订了解除 BT 合同 协议书 。 2024年3月26日,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5846.53万元(暂定)。
2.3 项目地点: 衡阳市 。
2.4服务内容 : 案件所涉及到的协商谈判、仲裁、诉讼、执行等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活动, 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 具 备国家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3.2参选人及其拟任主办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的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3.5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 06 月 03 日起至 2024年 06 月 07 日止,每天上午 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到代理公司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5)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 . 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6.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 2 4 年 06 月 14 日上午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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