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项目编号:SJHY-YT-24051

1.招标条件

现对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预算金额:5万元/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三年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6采购内容:律师事务所2家,并应当具有民事等相关业务法律领域的服务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其他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供应商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供应商律师事务所成立五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提供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4.2、提供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