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聘请法律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MHY-EC-2024-1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一、招标条件
本额济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聘请法律团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万元,招标人为额济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人依法依规、妥善推进大漠胡杨林景区经营管理权收回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额济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聘请法律团队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额济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聘请法律团队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7日18时0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