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202302139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优质采电子招标投标与采购平台网站(https://nmgzb.youzhicai.com)参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4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4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七、其他
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
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B2023021394
1.3采购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6采购项目情况:包括以下项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管理委员会(汇金中心)房屋租赁经济纠纷、内蒙古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内蒙古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协议经济纠纷、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垃圾分类合同纠纷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服务结束
2.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2.4预算金额:《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费标准的90%为最高投标限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
3.7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4)近半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7)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须由总所授权);
(8)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承诺: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元
注:1、潜在供应商须登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优质采电子招标投标与采购平台网站(https://nmgzb.youzhicai.com)参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
2、首次登陆须办理免费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
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现场递交文件,无需办理CA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3年10月07日10时0分,地点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4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