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24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24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440STCH207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盐城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24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24-2025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中标人数量(N) |
标包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24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 |
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法律服务机构,为招标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接受招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及处理方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10家 |
备注:本项目拟选定10家律师事务所形成诉讼律师库,如报名数量少于15家(不含)或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15家(不含),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接受分所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为分所的,可提供该分所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总所和分所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具有保险纠纷(含代位追偿等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纠纷)、或者不动产法律服务、或者劳动仲裁纠纷代理服务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投标项目团队应具有三名(含本数)以上专职律师。其中,牵头律师须为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其他团队成员须为具有三年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含最近一次年检信息>复印件,执业资格年限以律师执业证记载的执业证号所反映的首次获批律师执业资格年度为起始时间进行计算)。
3.9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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