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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万元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0804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预算金额:10,00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提供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悦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诉讼与执行法律服务(一审中阿城公司为被告方,二审中阿城公司向悦华公司提起上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至二审诉讼裁判法律文书生效及执行终本裁定生效(如有)(具体服务期限以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3)意向供应商主办的律师须提供5起以上代理案件胜诉120万元/起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和判决书扫描件)。

(4)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