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现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遴选,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评审专家组将对报名材料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进行审查,对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按照评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1名预中选单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将对成交的预中选单位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进行定点议价采购,如最后报价和服务得分都相同的,名次将由评审专家组抽签确定。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FYZC〔2024〕007
三、项目预算(元):150000.00
四、项目报价上限(元):150000.00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分所参与报名的,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否则一旦查证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6.成功报名并获得本项目遴选文件的供应商。
七、获取遴选文件
遴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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