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征集
征集 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肥东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征集;
2. 项目地点:肥东县;
3. 项目单位:肥东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案件代理等服务;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参审单位资格
(一)合格参审单位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二)合格参审单位特定条件
1.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委派律师具备金融、经济、财务类从业经验;
2. 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合肥注册成立 3 年以上,并在合肥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 执业律师数量、素质在行业内具有领先规模,其中: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 10 人以上;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道德;
4. 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5. 三年内没有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内容
1. 为项目及时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需提供书面意见;
2. 草拟、修改、审查合同、招标文件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3. 参与经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的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
4. 每年举行四次法律专题讲座、法务培训、案例讲解、担保业务培训;
5. 每月安排一天(不低于八小时)在担保公司办公,解答各部门所遇到的业务难题;
6. 收到协助执行(强制执行)与法院沟通及异议代拟、发布律师函;
7. 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合法权益;
8. 就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依据、进行法律论证;
9. 参加相关会议并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10. 按照公司指示完成其他法律相关工作。
(备注:法律顾问费用不高于叁万元 / 年,价低者优先,服务合同期限三年,合同签订采取 1+1+1 模式,一年一签 , 根据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服务费在合同期满后支付。)
四、诉讼、执行计费标准按照代偿数额确定(最终以投标人合理报送为准,价低者优先)
1. 代偿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下(含 500 万元)的案件每件代理费不超过 6000 元;
2. 代偿数额在 500 万元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案件每件代理费不超过 7000 元;
3. 代偿数额在 1000 万元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案件每件代理费不超过 8000 元;
4. 代偿数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每件不超过 10000 元。
5. 提供的代理服务期限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全部过程,直至案件代偿款收回为止。包括且不限于一审、二审、申诉;诉讼调解、执行的和解;强制执行申请立案;执行异议的答辩、诉讼;申请诉讼保全、执行保全;申请评估、拍卖资产及资抵债等事务。
五、 征集文件获取
5 .1 获取时间:202 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年 6 月 18 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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