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引战增资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SZCB2023030/ZJ-2362730
二、项目名称:引战增资法律服务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招标内容备注 |
1 |
1 |
项 |
50.00万元 |
引战增资法律服务项目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3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
(四)具有较强的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执业律师团队,其中参与本项目签字合伙人及主办律师应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具有服务金融企业H股、A股等上市服务经验以及涉外法律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只允许以总所或一家分所的名义进行投标,分所需提供总所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等: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
(三)标书工本费: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标书工本费交纳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扫码(仅现场获取)
1.工本费收款账户(全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3.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六)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现场获取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开票信息(开具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获取(推荐)
2.1本项目招标文件接受网上获取;
2.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开票信息(网上报名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qq邮箱,方便接收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通过现场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汇款底单(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并写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3.以上文件资料均需提供盖章扫描件;
4.报名资料发送邮箱:1554736834@qq.com(仅为方便工作之用)。
提示:
(1)投标人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建议选择顺丰或EMS)由邮寄快递公司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六部)(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类似顺丰同城等请谨慎选用。所有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投标人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请按以下格式邮寄:
收件单位(必填):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六部);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邮编:310012);收件人:周峰;电话:17306718605。
寄件单位(必填):投标人公司全称;地址:xxx(邮编:xxx);寄件人:公司报名人;电话:报名人手机。
九、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上城区复兴路与水澄路交叉口东北140米山南印2号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收款账户(全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并写明项目编号)
十二、异议和投诉:
(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10月2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二)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三)投标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招标人纪律检查室提出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1.异议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谢凯枫;联系电话:0571-89731841。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五、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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