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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47人个人贷款项目招标(三次)

  • 招标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招标预算:182万元

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47人个人贷款项目(三次)采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A2-00145-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47人个人贷款项目(三次)采购邀请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2.5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47人个人贷款项目(三次),项目预算金额182.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3家,若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截止,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5家,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5家,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磋商。服务期:三年。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47人个人贷款项目(三次)采购邀请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47人个人贷款项目(三次)采购邀请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2.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现场将组织不少于两轮谈判,供应商需在每一轮谈判结束后递交相关报价和服务承诺。

3.采购人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一个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昝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须具有河北司法厅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册地须在石家庄并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年限须在5年以上,专职律师至少20人以上且近三年内与我行无利益冲突。具备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不良资产清收相关诉讼经验且能够提供10个以上在石家庄金融法庭成功清收的案例(有法院执行回款材料,如判决书、拍卖资料或银行还款明细)。

4、截至开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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