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单位选聘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昆国资发〔2020〕11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单位选聘进行询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单位参与。
2.案件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鉴于国家对于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需求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战略支持相关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昆明滇域产业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域资本”)下属子公司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苑基金管理公司”)计划发起相关基金,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地区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 采购范围:对拟合作单位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4 项目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包干价):50000 元。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服务完成之日止,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2.9 询价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基础上,遵循综合评审择优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2.10 确认成交本项目的申请人需以成交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不接受此要求,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由其他候选人依次替补。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3.3 财务要求:需提供 2022 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不要求提供。
3.4 信誉情况: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询价文件获取:请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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