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聘请常年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ZHP-PT-2024-03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体有综合保障中心聘请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体有综合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为保障各项对外业务合法合规开展,杜绝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聘请常年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聘请常年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须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藏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碰商,若为法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碳商:
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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