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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招标单位:中广核达胜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际华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7日10时15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时15分 (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44E1202400018
项目名称:际华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中广核达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内容:关于达胜科技与际华公司的际华项目“EPC+O”合同纠纷,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方”)提供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委托方利益。
(1)就本合同纠纷提供指导建议及意见,起草和解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参与项目相关方协商、讨论与谈判并提供法律支持等非诉事宜。
(2)对案情进行分析,出具本案法律服务方案,对诉讼的策略进行分析论证;
(3)起草诉讼相关法律文件;
(4)代为参加本案诉讼及执行(如有)程序;
(5)代为分析论证本案证据材料,进行相关法律论证;
(6)代为就本案程序及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与异议;
(7)就本案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8)代为就本案向法院申请鉴定,并与鉴定机构进行协商沟通(如需);
(9) 代为出庭及参加庭审活动;
(10)代为参加本案的调解、谈判、和解;
(11)代为签署、递交、接受和转递各种法律文书;
(12)代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需);
(13)参与委托方与相关方进行的协商、讨论与谈判,并提供相应法律意见与建议; 协助委托方就本案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
计划交付时间:
计划交付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登陆ecp账号—点击基本信息—资审信息查询)

2、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不少于三起建设工程EPC领域相关代表业绩 5、信誉要求:近3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询报价活动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收到违规处理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且未被招标/询价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报价资格。 6、人员要求:乙方派出的承担本项工作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