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外聘律师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外聘律师采购项目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外聘律师采购项目
2. 合格参选人要求:
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参选人的要求;
2.2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经年检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正本复印件、完整的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3 参选人注册地在北京,截至本项目公开发布比选文件之日止成立时间满10年;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批准日期为准。
2.4 参选人具有执业律师人数100人(含)以上;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事务所检索”页面中体现的参选人律师人数为准。路径:首页-律师事务所-输入律师事务所名称-搜索。提供律师人数页面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5 参选人委派的代理律师(1人)为合伙人律师,且具有8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代理律师首次批准执业日期应在2016年4月1日(含)前。须出具委派代理律师为参选人合伙人律师的承诺函、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2.6 参选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2.7 参选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2.8 本项目不接受参选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参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2.9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灰名单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参选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1 参选人的参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2 参选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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