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1081破2号关于公开选任禹州市新兴汽车部件制造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任禹州市新兴汽车部件制造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律师事务所:
禹州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2023)豫10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赵建伟对禹州市新兴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4年3月18日作出(2023)豫1081破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许昌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管理人经禹州市人民法院的批准,拟对外选聘法律服务机构,为新兴公司破产清算期间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一、企业基本情况
禹州市新兴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6日,注册地位于禹州市火龙镇太和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17296178149,法定代表人为李栓紧,任建文为监事。
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配件加工,铁合金、钢丸、生铁销售;废旧金属收购。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为新兴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代表债务人参加债权人债权确认之诉,法律咨询,合同草拟审查,出具法律分析报告等)。
2.代理新兴公司清算过程中的应收债权催收的全部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确认之诉、合同纠纷之诉、追偿权纠纷之诉等)。
3.管理人认为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当具有相关经验,不接受联体报名;
2.报名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法律服务单位的情形,且与新兴公司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机构及其拟派驻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程序
1.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应于2024年5月31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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