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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修订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 招标单位:南京江北新区征收管理中心
  • 招标预算:35万元
     江北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修订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8楼D座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修订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JSZC-320192-DDTC-C2023-0010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

1.5采购需求南京江北新区征收管理中心提供江北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修订服务包括: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宁新区管发(2018)220-223号文)4个规范性文件的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的8个配套文件的修订。文件修订后,拟实施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1.6服务周期:服务工作直至修订工作完成。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根据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合格条件的才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信用承诺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2022年的年检记录,投标人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含年检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不组织。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5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不要求

2.6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09  21 日至202309   27 (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7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亲笔签名),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材料费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2.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同递交),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 10  09 14时00分。

提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2楼D座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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