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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度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债项)

  • 招标单位: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近三年度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债项)

招标人: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近三年度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债项)

招标项目内容: 对集团公司近三年度拟发行的各类公司债、中期票据、超短融、项目收益债等直融工具注册发行提供法律意见书。

报名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3年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2. 投标人具有发行 债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服务的资格;

3. 具有发行债项工具的法律服务经验;指派律师应具有近三年内担任发行公司债券或交易商协会的债务融资工具等专项法律顾问的业绩;

4.经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依法设立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4年 5 22 --2024年 5 26 日上午 10: 0 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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