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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境外债项目申报阶段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3万元

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项目申报阶段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受 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人)的委托,对 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项目申报阶段法律服务 进行比选。比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 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项目申报阶段法律服务

2.比选人名称: 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况: 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境外债申报要求,需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顺利做好境外债申报工作,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一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服务范围由委托合同约定。本项目法律服务费最高限价3万。

4.服务期限: 自签订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项目申报阶段法律服务合同起至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比选人需求的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 外债项目申报阶段所需法律意见书为止。

5.最高限价: 3万元 ;

报价要求:比选申请单位对本项目的法律服务报出具体金额。

二、报名条件及比选申请单位要求

1.比选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单位(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2.1比选申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比选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2.3比选申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4比选申请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2.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情形2.1、2.2、2.3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核验。

3.比选申请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综合比选办法

企业业绩:比选申请单位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证券法律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本项最多得30分。

注:比选申请单位须提供法律服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此项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具体业绩的应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佐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值范围:30分

服务方案:

1.服务 方案详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内容具体,能充分保证工作的完成,能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0-10分)

2.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按时完成服务工作,并附具体可行的违约责任及相关承诺。(0-10分)

注:比选申请单位的服务方案需切合实际,如方案严重偏离实际,经评审小组一致讨论 确定,可按0分处理。

分值范围:20分

服务团队: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每提供一名执业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注:1.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为比选申请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比选申请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比选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提供相关服务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予以佐证。

分值范围:20分

价格分

1.评审小组首先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不通过的,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后续评审;

2.评标基准价:取其余比选申请单位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价格分满分30分,比选申请单位报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得30 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分,最高扣4 分;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5分,最高扣2分;中间值按等比例插值法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分值= 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X(X 为上述对应数值)。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第3位四舍五入)

分值范围:30分

四、比选程序

1.首先对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评审,评审合格后对综合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推荐,如报价得分仍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当场随机抽签确定中选单位。

2.递交比选材料的服务单位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3.评审小组由比选单位按相关规定组建。

五、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比选申请书;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比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业绩材料;

(6)拟派服务工作主要人员一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7)服务方案;

(8)比选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2.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三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2024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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