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QD20240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暂定 300 万元,现金回款金额的 10%,招标人为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考核合格且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服务团队中至少含一名执业时间不少于 5 年的专职执业律师。[须提供服务团队专职执业律师的“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基本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6、本项目不允许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或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报名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以最先报名的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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