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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开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基金专项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金专项法律服务进行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提供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股权、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等项目设立、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入伙协议、日常管理评价等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和民商事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服务。

本项目预算:股权,基金等专项法律咨询服务费用上限价 15 万元/项目。

民商事诉讼或仲裁费用按标准收费(浙价服[2011]21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的80%。

服务期限:协议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用“1+1”模式,双方先签订一年的合同,在期满履约评价合格后(在服务内容、价格及合同条约均不改变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服务期内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招标内容:

(一)为招标人提供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股权、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等项目设立、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日常管理评价等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1)项目前期:通过对《项目立项建议书》、项目前期资料等组合文件进行初步风险辨识,开展合规初查及风险初析,配合招标人收集、整理与本基金相关材料,进行分析,提出处理建议或方案。

(2)投资决策:就股权、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等项目调查报告向招标人作详细说明解释,提示投资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以供招标人投资决策。

(3)项目实施:根据招标人委托,参与投资谈判、会议,就投资金额比例、知情权、表决权、后续增资、退出约定等争取贵方最大利益,并在谈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合伙协议,指导相应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变更和登记。参与《合伙协议》、《托管协议》等基金设立阶段涉及的协议文本的谈判,对相关协议文本进行谈判并提出法律建议。

(4)基金对外投资:对本基金设立后投资的产业项目,对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包括对产业项目的尽职调查),审核招标人与产业项目的《招商投资协议》,在投资决策上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相应法律建议。

(5)为招标人提供股权、基金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审核相关法律文书,配合招标人收集、整理与委托项目的材料,分析论证等。

(二)为招标人提供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民商事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服务。

招标人的民商事主体主张权益或被对方主张权益发生投诉、质疑、诉讼、仲裁的,根据案件涉及专业类型指派专业律师提供代理服务。

四、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投标人需明确律师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团队要求至少3人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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