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关于补充遴选渝北区法律顾问库成员的通知
按照 《重庆市渝北区 党政机关 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 渝北委法办〔 2024 〕 5 号 ) 要求,结合 工作实际,决定动态调整法律顾问库,拟公开补充遴选数名 专职 执业律师成为法律顾问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根据法律顾问库年度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择优补充录取数名。
二、遴选范围
律师事务所设立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服务社会公益事业;
(三)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并专职执业;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每个律师事务所遴选 入库 法律顾问不超过 3 名;
(六)有政府 法治 工作经验或 司法 审判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无在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政府同时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况 ;
( 八 )党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职责
参照《重庆市渝北区 党政机关 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 渝北委法办〔 2024 〕 5 号 ) 相关规定和相关聘任合同约定。
五、报名时间
202 4 年 5 月 13 日 -202 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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