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诉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4-JQ01-ZYF400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项目名称:法律诉讼服务
项目编号:2024-JQ01-ZYF4005
项目概况: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内容:该项目是接受采购单位委托,代理采购单位与A公司关于某项目投标保证金退回纠纷,与B公司关于某项目不当得利退回纠纷,与C、D公司关于某项目投标保证金退回纠纷,与1名地方人员违规占房、返还住房纠纷相关事宜。
本项目预算18.83456万元。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选取报价最低者为预成交供应商。
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注册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特殊资质要求:
1.根据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公布的注册律师数量,本项目报价人注册律师数量应不少于30人(提供平台截图证明)。
(一)供应商征集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21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询价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单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注册律师数量证明(本项目报价人注册律师数量应不少于30人,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公布的注册律师数量截图证明)。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询价单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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