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国内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国内融资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242-CG-240512124 SXZB-2404100411JNF1004/01),已由采购人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我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保持负债率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我公司2024年度各类债券发行工作提供所需的发债材料鉴证等相关法律服务,并按相关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贷款担保事项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发行各类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贷款担保事项,需要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审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按要求提供所需的发债材料鉴证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必须提供能满足审批及备案机构要求的法律意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融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1)服务合同(2)法律意见书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法律意见书封面和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的签字页),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无惩戒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 17:30至2024年5月20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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