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曹司片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中心的委托,就中曹司片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
一、采购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中心
二、项目编号:YQZB-2024-050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曹司片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1.采购数量:一项;
2.采购预算:180000元;
3.采购项目内容:中曹司片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时间:以项目实际进度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5.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 ,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 ,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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