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安市司法局购买辅助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服务项目(行政复议一科)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9000000420012024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9000000420012024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6.315(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是提供行政复议案件日常咨询服务;二是参加坐班值班;三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专项档案管理工作;四是参与行政复议听证工作;五是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六是协助做好文书送达;七是协助做好向省政府复议市政府的案件;八是做好市司法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意向承接主体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年检合格期限内;
3、意向承接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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