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标准化创建专项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1-09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标准化创建专项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服务内容: 2.2.1.根据新《公司法》,参照《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系统章程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不同形势下的公司治理情况,制定《华能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指引》《华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指引》《华能独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引》《华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引》。
2.2.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开展总部相关部门调研访谈,梳理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现状,重点聚焦文本拟定、法律审查、履约执行环节,提出制度完善建议,制定合同审查标准、流程、重点,最终交付《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指引》。
2.2.3.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全面调研系统内各地电力、煤炭、港航、科技、金融等诸多领域,收集、梳理、完善各种业务类型下合同文本,研究制定各种经营管理业态下合同示范文本,最终交付《合同示范文本库》,不少于200份合同范本。
2.2.4.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服务期内提供上述工作相关咨询、培训等服务。
2.2.5本项目中,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赴各地开展调研,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决定;调研差旅食宿费用包干在项目服务费中,投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标准化创建专项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6 招标范围:聘专业机构,提供:
1)《公司章程指引》,包括《华能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指引》《华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指引》《华能独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引》《华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引》。
2)《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指引》,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送审前审核、法律合规审查、合同履行指引等。
3)《合同示范文本库》,要求涵盖公司系统主业项下各大类细分合同,预计不少于200份。
4)根据企业合作需求,在服务期内提供上述工作相关咨询、培训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须为一级集采供应商或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法务管理服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合同范围等合同关键页材料)。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团队内执业律师不得少于4人,团队成员应具备为大型能源企业提供法务管理服务的技术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现场两名以上执业律师现场服务,现场服务团队满足人员配备要求,现场工作天数不少于30天,并提供驻场律师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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