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2024-2025年度内地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对2024-2025年度内地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2024-2025年度内地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内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1名备选供应商。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1.接受日常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咨询、微信、电话等方式),为我行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建议(咨询量大,可能每天均有,紧急的通常要求当天回复)。
2.协助审查合同、通知、函件等文本及提供法律建议。包括进行有关法律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或解决方案及解决途径。
3.应邀列席并见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参与合同或商务事项的谈判、签约等活动,为我行决策或特定事项提供法律分析、论证、见证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及提供法律帮助。
4.应我行要求,现场或非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参与我行与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或谈判,就我行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意见书以及参与谈判协商、调解等。
5.应我行要求,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涉港澳台及境外诉讼或非诉讼业务接受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及对涉港澳台及境外业务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6.应我行要求及日常法律服务中发现的问题,为我行开展专题法律培训,以及向我行提供法律参考资料和风控指引。
7.应我行要求,草拟及邮寄律师函,对于涉及薪酬追索、声誉风险以及其他紧急需求的律师函应在我行要求时效内出具(业务需求较大,邮寄费律所自理)。
8.应我行要求,对我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的产品或项目进行法律(及合规)可行性分析论证。
9.根据我行时效要求,对我行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出具法律意见。
10.应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果、就日常咨询、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我行提供法律参考资料和风控指引)。
11.应我行要求,为我行提供参加谈判、磋商等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12.我行要求处理的其他法律事务,律所的服务范围包括我行的异地分支机构。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司法局考核为合格(含)以上。
(二)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生效时间或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后,供应商需具备至少1个(含)以上为金融行业代理诉讼事务及至少1个(含)以上处理金融行业非诉讼法律事务项目案例(如供应商提供案例为其他律所签订的,但案例代理律师现在供应商处任职,则该案例也认定有效),涉外事务符合条件案例在认定范围内。
(三)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1日,供应商未受到律协的行业处分或未受到过司法局的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需由司法局或律协出具证明)。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三个名单内且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该项资质以我行于项目评审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无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注: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该网站需查询上述3个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网站需查询上述1个截图)。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布及获取
(一)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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