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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股权处置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股权处置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XS2024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股权处置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8年12月,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要求,星航石化及所属的9家公司由大连石化公司划转给山东公司统一管理,其中包括大连铁西连发石油化工公司(以下简称“铁西连发”)和大连七贤岭石化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七贤岭”),自接管后发现星航石化一直未能参与铁西连发和七贤岭的管理, 存在“ 控股不控权 ” 的问题, 两家公司多年不召开三会、不分红,山东公司不掌握经营情况。山东公司多次与其沟通,但是实际控制人拒不配合。

为妥善解决两家公司的股权纠纷,山东公司需要通过诉讼确认股东身份、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解决公司治理僵局、进行股权价值评估、最终通过挂牌转让处置股权。

2.2招标范围:

现需通过采购专项法律服务,处理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处置纠纷,采取基础服务与风险服务相结合的计费方式,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为铁西连发的股权处置纠纷,预算为40万元,

其中基础服务费用上限为5万元,在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风险服务费用上限为 35 万元,在股权处置完毕、山东公司收到股权处置款项后30日内支付。

标段二为七贤岭的股权处置纠纷,预算为45万元, 其中基础服务费用上限为 5 万元,在服务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风险服务费用上限为40万元,在股权处置完毕、山东公司收到股权处置款项后 30 日内支付。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结束,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指定地点。

2.5最高限价:①标段一基础服务费用上限为5万元,风险服务费用上限为35万元;②标段二基础服务费用上限为5万元,风险服务费用上限为40万元。

2.6技术要求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以及投标人掌握的信息,为妥善解决两家公司的股权纠纷,山东公司需要通过诉讼确认股东身份、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解决公司治理僵局、进行股权价值评估、最终通过挂牌转让处置股权。

2.6.1就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参与相关谈判、协商;

2.6.2及时解答招标人就案件提出的问题,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汇报案件进展;

2.6.3代表招标人参与案件涉及的所有执行的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立案、审判程序、执行程序、调解程序、和解程序等,尽最大努力达成招标人诉讼目标;

2.6.4代为起草并向有关机关递交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和函件;

2.6.5就案件的处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2.6.6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调查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代为增加或放弃、变更执行标的物;

2.6.7代为递交、签收、转递或接收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2.7其他说明事项:对中标人采取采取基础服务与风险服务相结合的计费方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不预付律师费,根据中标人股权处置完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收到股权处置款项后支付风险服务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个月后,如果工作进展达不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需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人员要求:律师事务所具有10名以上(含)的执业律师(不含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以及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社保证明。

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执业道德,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均无受到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处罚和行业惩戒的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其他要求:

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