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法律顾问和个案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及个案诉讼或仲裁代理项目。
项目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77号
项目单位: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指派两名以上律师为我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个案代理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25万元(其中法律顾问费4万元/年,个案诉讼或仲裁代理费不超过21万元/年,项目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5万元。)
项目类别:服务类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律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三)投标人业绩要求:/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工作证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服务基本要求
(一)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包括中心机关和6个所属分中心、治超人员管理站)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接受法律咨询,参与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和重大合同、制度等文件,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参加相关会议,对相关问题从法律角度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2.为合同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提出法律建议。
3.应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举办法律讲座,协助编制法治宣传教育材料,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
5.派律师坐班。成交供应商应指派本所不少于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律师在采购人单位坐班。每月坐班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人次;
6.协助采购人处理信访投诉事项,必要时应采购方要求,现场参与处置;
7.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包括中心机关和6个所属分中心、治超人员管理站)提供个案代理服务:
1.受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指派本所业务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律师团队代理各类诉讼、仲裁等个案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2.负责整理案卷档案纸质版并扫描电子版留存。
3.结合为采购人办理的法律事务,总结编辑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分析采购单位办文办事涉法注意事项,指导采购人改进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履约良好,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约,但累计不超过三年)。
五、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1日00:00:00到2024年05月15日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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