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征集概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8万元(清欠案件部分另计),本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征集方式为邀请征集,征集人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应征人在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供应商库内选择。
二、项目概况和征集条件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供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
采购内容及范围: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清欠业务。
服务内容包括:
(一)协助征集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2、协助拟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3、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调整劳资关系;
4、参与涉法磋商、谈判、协调,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5、接受征集人委托,代为办理仲裁、诉讼及非诉相关法律事务,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征集人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征集人委托应征人代理清欠案件的,另行支付代理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方式。
最高限价:
1、日常法律服务8万元 (含税)。
2、清欠案件
序号 |
本金回款额 |
计提代理费比例 |
1 |
10万以内的部分 |
10% |
2 |
10万元以上的部分(包括10万元)-20万元 |
8% |
3 |
2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20万元)-50万元 |
6% |
4 |
5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50万元)-100万元 |
5% |
5 |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 |
4% |
违约金回款额计提代理费比例 |
100% |
潜在应征人应征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方式及进度:依据实际情况,以双方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三、 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应征。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应征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应征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应征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应征将被否决。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应征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指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前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应征将被否决。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应征人须在国家税务总局网对本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进行查询,如被列入名单的,其应征将被否决。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
(四)具有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所内执业律师3人(含)以上,且1名(含)以上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验。
(五)有良好的行业声誉,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六)在哈尔滨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七)熟悉民法典、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团队负责人应具备专业领域5年(含)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
四、应征文件的递交
潜在应征人递交应征文件相关要求及包含材料:
1、应征文件两份(每页需加盖公章、整册加盖骑缝章),并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左侧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按要求装订或采用活页装订、订书器直接装订的将被否决,装订后,按要求密封递交。
2、投递递交应征文件的,以应征文件接收时间为准,请各应征人注意递交时限。
3、潜在应征人在递交应征文件时必须包含以下材料:(应征文件中提供模板的,请按照模板填写)
附件1.应征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
附件3.资质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评审时需携带原件),且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报价律师事务所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
④所内执业律师3人(含)以上,且有1人(含)以上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证明材料(应提供相关人员律师从业资格证明及报价律所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
服务团队负责人至少从业5年以上(应提供相关人员律师从业资格证明及报价律师事务所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
⑤发票证明材料(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提供保密、供应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说明非联合体报名)
⑦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附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记录截图);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承诺;
⑧提供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务纠纷案件胜诉的类似业绩(与供热行业有关为优),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应征文件中(相关佐证材料指胜诉判决等,可隐藏需保密信息);
⑨哈尔滨市区内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应提供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合同证明);
⑩应征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26日 09时 00 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投递递交。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联系人:孙林利 15765503241。
五、应征评审须知:
评审时间: 2023 年9月26日 09时 00 分。
征集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
评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
在以上所提到的资质资格、应征文件制作、技术要求等都符合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六、其他
1、报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议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报价:
(1)报价文件没有对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征集人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报价人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应当否决其报价: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评审委员会对报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报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议委员会的要求。评审专家由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各专业人员组成。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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