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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某项目未建设土地收回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预算:48万元

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某项目未建设土地收回处置法律服务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 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某项目未建设土地收回处置法律服务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80,000.00 元)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8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2024-05-14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二)交付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三)验货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价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