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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眉山市法律顾问的公告

  • 招标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眉山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眉山市法律顾问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46号)和《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委办发〔2023〕6号)规定,公开遴选新一届眉山市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市法律顾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客观、准确、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拟公开遴选市法律顾问20名。

二、服务范围

(一)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策后评估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评估等工作;

(三)参与审查报市委、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洽谈重大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提供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

(五)参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市等方面的重点项目、重点课题的调研、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参与接待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等工作;

(七)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八)开展有关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学习宣讲、法治讲座等活动;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聘期三年。

四、报名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应当在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和党内法规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履行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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